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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2021-03-12 11:15分类:自考专业 阅读:

 

一、【简答】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议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并非无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受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二、【选择、简答、案例分析】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

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作者享有。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报酬权。

三、【选择、案例分析】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

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选择、案例分析】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演绎人。使用演绎作品需要双重同意: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人的同意。

五、【选择、案例分析】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

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七、【选择、案例分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由制片

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选择、案例分析】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一类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另一类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于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九、【选择、简答】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

十、【选择、案例分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发表权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加死后 50 年。

(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作品著作财产保护期,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的著作财产

权保护期;合作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 12 月 31 日。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财产权保护期为 50 年,但作品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十一、【选择、案例分析】法定许可使用

(二)我国法定许可使用,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二、【选择、简答、案例分析】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十三、【选择、简答】专利的含义:是指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审查,

认定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十四、【选择】发明:发明是专利权的主要客体,发明是指科技开发者依据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我国发明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十五、【选择】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十六、【选择】外观设计: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十七、【选择、简答、案例分析】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2.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1.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十八、【选择、简答】发明和使用新型的授权条件

(一)新颖性,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我国《专利法》第 24 条对此具体规定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 6 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

十九、【选择、简答】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个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为第一次专利申请日起 12 个月,外观设计为 6 个月。

优先权可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另一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指申请人就其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某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又向该国提出后一申请时依法享有的优先权。

二十、【选择】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十一、【选择、简答】专利权终止:1.保护期限届满。2.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由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共有的,放弃专利权的声明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部分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并不能导致该项专利权终止,只能导致放弃声明人所享有的部分权利丧失。3.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专利维持费。

二十二、【选择、简答】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只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独占权以及由其衍生出

来的相应处分权,不包括具有人身权属性的权利内容。

1.独占实施权。2.转让权。3.实施许可权。4.放弃权。5.标记权。

二十三、【选择、简答】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是法律规定的对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限制

之一,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实施专利的法律制度。

(一)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1)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之日起满 3 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满 4 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为消除或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二)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三)为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

(四)交叉强制许可

二十四、【选择、简答】专利权的限制——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的穷竭

(二)先用权人的实施

(三)临时过境

(四)专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

(五)医药审批的使用

二十五、【选择、简答、案例分析】专利侵权中承担的责任

(一)停止侵权,(二)消除影响,(三)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仍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确定给与 1 万元 100 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十六、【选择、简答】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1.一申请一商标原则,2.同一申请最先申请者取得

注册的原则 3.同日申请最先使用者取得注册的原则

二十七、【选择】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的补正程序:商标注册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八、【选择】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

效期为 10 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二十九、【选择、案例分析】商标侵权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三十、【选择、简答】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机关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十一、【选择、简答】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两方面的内容。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1)必须具有信息性;(2)必须具有未公开性;(3)必须具有实用性;(4)必须具有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主要类型:(1)技术信息(2)经营信息

三十二、【选择、简答】地理标志的概念与特征:“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

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在商品上使用地理标志,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地理标志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臆造的、虚构的地名;(2)地理标志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技艺的生产经营者;(3)地理标志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所知晓。

三十三、【选择、简答】地理标志权的概念与特征:地理标志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时也是特定

范围的若干生产经营者的共有权,它不能为某一个体所专有,而应该归属于该地区或地方的相关的所有生产经营者。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三十四、【选择、简答、案例分析】不正当竞争

(一)商品假冒行为:商品假冒行为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他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的行为。后者是指在表示商品的质量及荣誉、产地或来源以及商品的其他成分等方面作不真实的标注,致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

(二)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三)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的行为。

(四)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诋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

三十五【选择、简答】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因特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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