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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目的

2020-05-09 21:28分类:财经类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中国证券业协会定于2008年9月举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
根据《证券法》和《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相关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7月启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8月组织考试。
基金销售是基金运作管理的主要业务环节之一,其规范运作是扩大基金规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基金销售渠道不断拓展和深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基金销售人员直接与投资者接触,提供基金销售服务,其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我国基金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基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人员,应当首先参加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考试成绩四年有效;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为进一步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知识框架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详见基金协会官网),现予发布。
新版教材《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股权投资基金》即日出版发行。自2017年11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开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使用新版教材和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考试。 
这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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